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1] 36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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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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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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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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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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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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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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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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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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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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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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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工作
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2、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1年7月13日至15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文明路9号,联通公司北侧建行楼上3层)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上述所有的复印件上均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四、考试收费及教材征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可与河北省招标投标协会联系。
电话:0311-88614269 传真:0311-88614256
五、注意事项
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客观题)、《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混合题)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请考生在应考时务必注意: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附件:1.单位报名汇总表
2.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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