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招标师专业实务问答题精粹
◆简述招投标行政争议的解决程序。
【答案】发生招标投标行政争议,民事主体可以首先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后结果不满意的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民事主体也可以不通过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但是,如果民事主体已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且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简述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的内容。
【答案】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总则;
(3)资格预审文件;
①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
目建设概况以及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构成;
②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③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⑦通知和确认;
⑧纪律与监督。